综合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阅读次数:次 编辑:办公室来源:芜湖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24-09-12 09:16
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复议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协助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联系行业协会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人:花晓东
电话:0553-3837087 、0553-3839020办公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政通路66号市政务文化中心A区二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序号 | 机构职能目录名称 |
1 | 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
2 | 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
3 | 承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
名称 | 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
法定依据 | 市政府办“三定”方案 |
实施部门 | 产业政策与法规科 |
运行流程 | 1、相关科室拟订规范性文件; 2、提出审核意见; 3、签批。 |
运行要件 | 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初审及签批。 |
责任事项 | 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确保程序严谨、表述准确、格式规范。 |
名称 | 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
法定依据 | 市政府办“三定”方案 |
实施部门 | 产业政策与法规科 |
运行流程 | 1、制定计划、方案; 2、组织实施。 |
运行要件 | 工作计划、方案 |
责任事项 | 下发文件、通知,部署落实,组织检查。 |
名称 | 承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
法定依据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定”方案 |
实施部门 | 综合法规科 |
运行流程 | 1.受理承办; 2.审查决定; 3.办结送达。 |
运行要件 | 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办件 |
责任事项 | 按照受理、承办、审查、决定、办结、送达等环节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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