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工作处

阅读次数: 编辑:办公室来源: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4-08-28 10:36

贯彻国家、省关于发展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和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文件、政策、法规,拟定本地区关于发展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和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管理办法,编制本地区关于发展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和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材料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材料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的指导和管理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工作。协调发展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和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工作中的问题。开展发展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和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对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材料水泥、预拌混凝土和砂浆生产企业进行行业管理、协调和服务。完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53-3855187、0553-3878865   
传真:0553-3878865
负责人:杨 权
办公地址:皖江财富广场C2座8层810室(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  2:30-5:30

序号 机构职能目录名称
1 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初审工作
2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工作
3 芜湖市墙改、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和普法宣传工作
4 对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和应用的指导和服务,组织实施相关散装水泥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

名称 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工作
法定依据 《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办法》
实施部门 芜湖市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工作处
运行流程 1、生产企业申报;
2、当地主管部门初审;
3、市级主管部门现场审查、核验;
4、上报省墙改办审核;
5、省工信厅审定。
运行要件 1、审查意见;
2、上报企业材料。
责任事项 1、按规定做好现场审查、核验工作;
2、处内形成审查意见。

名称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工作
法定依据 《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
实施部门 芜湖市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工作处
运行流程 1、企业申报;
2、县(市)、区散装办初审;
3、本处审核,备案登记。
运行要件 1、审查企业上报材料;
2、向企业发放《备案证书》。
责任事项 1、按规定做好备案工作;
2、处内形成备案意见;
3、及时向社会公布。

名称 芜湖市墙改、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和普法宣传工作
法定依据 1、《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2、《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
3、《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
实施部门 芜湖市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工作处
运行流程 1、落实投诉举报制度;
2、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3、结果公示;
4、开展普法宣传。
运行要件 1、投诉举报材料;
2、案件卷宗。
责任事项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名称 对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和应用的指导和服务,组织实施相关散装水泥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
法定依据 1、《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2、《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
实施部门 芜湖市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工作处
运行流程 1、制定方案;
2、申报审批;
3、组织实施;
4、宣传报道。
运行要件 1、实施方案;
2、培训、交流材料;
3、相关标准等技术资料。
责任事项 1、按规定申报;
2、按要求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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