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如何管理?

发布时间:2024-09-14 17:49信息来源: 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阅读次数:编辑:办公室 字体:【  

1.国家示范基地名录及发展情况将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公布,并适时更新。

2.国家示范基地每年4月30日前将上一年度发展情况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3.工业和信息化部每年从产业实力、质量效益、创新能力、绿色、集约、安全、融合水平、发展环境等方面,组织对国家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进行评价,发布评价结果,以星级体现(星级越高表示发展质量越好),作为国家示范基地分级分类指导及动态管理的基础和依据。

4.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依托发展水平居全国领先地位、具有很强带动性的国家示范基地,实施卓越提升计划。对综合评价结果为五星的国家示范基地,经遴选,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先进制造基地。

5.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国家示范基地进行动态管理,实行退出机制。及时将退出结果通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和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比如国家示范基地如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Ⅱ级或Ⅰ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直接公告退出,不再对其进行发展质量评价。再比如对综合评价结果为三星以下的国家示范基地,给予提醒、通报,责令整改;对连续两次综合评价结果为三星以下的,公告退出,以保持示范基地发展的先进性。

6.对已授牌的国家示范基地,如发现弄虚作假,直接公告退出,并暂停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一年度的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