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发改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规划建设局、社会事业局、商务部门,三山经开区经发局、城乡建设局、农村发展局、商务部门、教育文体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和《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中小函〔2023〕65号)要求,现就2024年第二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参与自评。
2.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会同发改、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部门根据评价标准,组织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市工信局推荐,同时提交申报系统。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会同发改、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部门广发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一、二、三产企业申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申报辅导工作。
2.申报企业须严格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见附件2)要求,逐项将证明材料命名,并按顺序汇总整理后,以1个不超过300M的压缩包形式上传,若佐证材料缺失,将影响得分。
3.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对照评价标准,严格把关,逐项核实企业系统中上传的佐证材料,审核完善企业评定得分,按要求做好实地抽查,于10月31日前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见附件4)正式行文上报,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徐欢欢、吕泓霏 联系电话:3837180,3835160
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各县市区咨询电话
2.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
3.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4.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推荐汇总表
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芜湖市商务局
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