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芜湖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芜工信产研〔2024〕32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发部,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经发局,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贸易投资促进局,芜湖市工业设计产业联盟,各有关单位:
为顺应现阶段工业设计发展趋势,加速我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根据上级单位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我局研究制定了《芜湖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9日
芜湖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工业设计发展要求以及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93 号)《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皖工信产业函〔2024〕51号)和《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芜市发〔2024〕8号 )等文件精神,加快培育壮大工业设计市场主体,提升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认定、管理等相关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工业设计是指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手段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是指经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 市工信局)认定,具有较强工业设计创新能力、组织体系完善、管理科学规范、规模优势明显、经营业绩良好,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赋能作用明显的工业设计机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包括两种类型: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主要为本单位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面向市场需求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工业设计企业。
第四条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认定和管理工作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公开透明、择优确定,动态管理、逐步提升的原则。
第五条 市工信局负责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负责本辖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组织申报、材料受理、初审、推荐上报等工作,并对其建设和运行给予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 认定条件
第六条 申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需稳定运营3年及以上(截至申报日期),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人员配置,满足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主要评价指标(附件4)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主体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行业内有规模优势或竞争优势;支持符合我市产业集群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主体申报;
(二)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须是专门成立、独立运行的分支机构或内设部门;工业设计企业应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以及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三)申报主体重视工业设计工作,能为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四)申报主体拥有一支专业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人员团队,具有较强创新能力、较高工业设计水平,积极承办或参与工业设计赛事活动;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第三章 认定程序
第七条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按照“谁推荐、谁把关,谁审核、谁管理”的方式统筹开展、有序推进。
(一)申报主体按照要求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在“芜湖易企网”(eqoho.com)提交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相关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进行网上受理开展初审,在规定时间内正式行文报送推荐名单至市工信局,并同步完成线上平台审核工作。
(三)市工信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考查或征求有关行业协会意见,择优提出拟认定名单,在市工信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市工信局授予“芜湖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并予以公布。
第八条 市工信局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
第四章 动态管理
第九条 市工信局加强政策引导和指导服务,以政策制度、设计奖赛、展览展示、培训交流等方式,持续培育壮大工业设计市场主体,提升设计能力、产品附加值、企业价值链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协助市工信局加强本辖区内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培育、指导和服务,鼓励根据当地实际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等政策。
第十条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积极配合各级工信部门组织开展的相关会议活动和运行监测工作,按要求定期报送有关情况。
第十一条 市工信局对已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实施动态管理。
(一)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每次认定及复核的有效期为4年,到期应参加复核,其中已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或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且在其有效期内的不参加复核,按照上级工信部门复核管理要求执行。
(二)接受复核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按照要求在“芜湖易企网”(eqoho.com)提交复核材料,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进行网上受理,在规定时间内正式行文报送复核意见,并同步完成网上审核工作。市工信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复核,发布复核结果。
(三)对于未按规定参加复核的、复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所在企业自行要求撤销的,市工信局核实有关情况后,公布撤销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此类单位从公布撤销名单之日起2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四)对于在申请认定和接受管理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的,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的,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市工信局核实有关情况后,公布撤销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此类单位从公布撤销名单之日起4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五)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所在单位发生更名、重组、依法终止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通过原推荐单位报送至市工信局,经审核后予以办理变更。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3.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4.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主要评价指标
附件1
芜湖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申 请 表
(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所属地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制
填 表 须 知
1.填写本申请表应确保所填资料真实准确。
2.本申请表所有填报项目页面不足时,可另附页面。
3.申请声明末尾务必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表中营收、盈利、人员、资产、完成项目、成果产业化、获奖、知识产权、设计标准等事项需附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单位认为其它有必要的事项,可根据需要提供佐证材料。
申 请 声 明
1.本企业自愿向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请。
2.本企业自愿遵守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芜湖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
3.本企业自愿提供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审查、管理、监督所需的数据资料,并为其审查工作提供方便。
4.本企业所提供的申请表内容和附件材料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表1 申报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个、%
申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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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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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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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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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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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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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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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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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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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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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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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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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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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税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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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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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交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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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设计总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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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数量 (历年授权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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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人员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企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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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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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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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简要介绍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行业地位和影响力,主要产品、设计理念、技术特点、品牌建设、企业文化、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情况,以及企业发展特点、亮点及未来规划等。) |
表2 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情况
单位:万元、平方米、个、%
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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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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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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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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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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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模式 |
□独立核算 □非独立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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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构成 |
管 理 人 员 |
人员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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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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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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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 |
工业设计团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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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工业设计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及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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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数及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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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主要指标 |
( )年 |
( )年 |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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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业设计投入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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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企业研发设计支出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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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设计人员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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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承担工业设计项目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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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完成项目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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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化项目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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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专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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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外观设计(授权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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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授权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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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授权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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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经登记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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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设计标准制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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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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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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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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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硬件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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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名称 |
台(套)数 |
价值 |
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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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软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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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名称 |
数量(套) |
价值 |
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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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设计成果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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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作品 |
奖项名称 |
获得时间 |
授奖部门(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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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安徽省工业设计大赛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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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作品 |
奖项名称 |
获得时间 |
授奖部门(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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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开展公共服务和完成设计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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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型 |
项目名称 |
开展时间 |
组织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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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组织或参与工业设计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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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名称 |
组织部门 |
活动时间 |
参与形式 |
取得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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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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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介绍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发展经历,核心设计团队情况,主要业绩、管理制度,设计成果转化、设计精品市场表现等方面的特色与亮点,承担或参与省部级工业设计课题研究数量、为中小企业服务、获得示范认定,参与国内外工业设计大会、论坛、评奖、设计周等情况;未来三年发展目标和规划,以及必要的佐证材料。(可另附页) |
附件2
芜湖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申 请 表
(工业设计企业)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所属地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制
填 表 须 知
1.填写本申请表应确保所填资料真实准确。
2.本申请表所有填报项目页面不足时,可另附页面。
3.申请声明末尾务必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表中营收、盈利、人员、资产、完成项目、成果产业化、获奖、知识产权、设计标准等事项需附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单位认为其它有必要的事项,可根据需要提供佐证材料。
申 请 声 明
1.本企业自愿向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请。
2.本企业自愿遵守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芜湖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
3.本企业自愿提供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审查、管理、监督所需的数据资料,并为其审查工作提供方便。
4.本企业所提供的申请表内容和附件材料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工业设计企业情况
单位:万元、个、%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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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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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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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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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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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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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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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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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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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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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服务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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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数量 (历年授权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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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构成 |
管 理 人 员 |
人员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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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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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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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 |
工业设计团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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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工业设计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及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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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数及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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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主要指标 |
( )年 |
( )年 |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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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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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工业设计服务收入 及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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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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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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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情况(可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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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业设计投入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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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企业总支出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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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承担工业设计项目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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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完成项目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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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专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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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实用新型(授权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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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授权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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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授权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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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经登记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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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设计标准制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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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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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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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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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硬件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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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名称 |
台(套)数 |
价值 |
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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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软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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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名称 |
数量(套) |
价值 |
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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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设计成果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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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作品 |
奖项名称 |
获得时间 |
授奖部门(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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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安徽省工业设计大赛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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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作品 |
奖项名称 |
获得时间 |
授奖部门(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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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开展公共服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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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型 |
项目名称 |
开展时间 |
组织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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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制造业企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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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服务方式 |
服务时间 |
取得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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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参加工业设计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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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名称 |
组织部门 |
活动时间 |
参与形式 |
取得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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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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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介绍工业设计企业发展经历,核心设计团队情况,组织架构、管理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主要业绩,设计成果,承担或参与省部级工业设计课题研究数量、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示范认定,参与国内外工业设计大会、论坛、评奖、设计周等情况;未来三年发展目标和规划,以及必要的佐证材料。(可另附页) |
附件3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1.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以附件形式上传);
2. 申请声明(在申请表内,需法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 企业营业执照;
4. 近三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5. 专项审计报告(含企业近三年生产经营主要数据,工业设计中心运营、投入、专利、设计团队等主要情况);
6. 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证明;
7. 近3年专利授权情况表、设计标准清单、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清单、公共服务和完成设计项目情况表、设计成果获奖清单、组织或参与工业设计活动情况表等及相关证明或证书复印件;
8. 3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9. 其他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