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制定:《关于规范船舶拆除工作的若干意见》决策过程
一、征求意见
2025年7月22日、8月5日两次发函分别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和重点船舶修造企业意见。
2025年8月14日,组织召开市直部门意见协调会,进一步统一意见。
2025年9月18日,在市工信局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二、公平竞争审查
2025年9月16日,市工信局内部完成公平竞争审查。
三、合法性审查
2025年9月19日,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集体讨论
2025年9月30日,市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皖公网安备 340207020007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