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七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编辑:办公室来源: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4-04-28 16:30

各县市区经信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发部,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经发局,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贸易投资促进局:

根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第七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推荐工作,不断提升全市服务型制造发展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类别、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条件、遴选重点模式、遴选程序等具体参照《通知》中要求执行(详见附件1、2)。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请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申请原则,请各申报企业根据遴选类别、申报条件要求及填报说明认真填写申报表,如实组织编写申报书(附件3),并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县区初审

各属地经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广泛宣传并引导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同时对照《通知》相关标准和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完整性、合规性,2022年以来是否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等情况认真征求属地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做好初审把关,并在推荐文件中说明。

(三)推荐上报

市经信局将根据申报情况,在各属地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汇总申报材料并结合必要的审查程序进一步审核确认后择优推荐。

三、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企业纸质版申报材料可将申报表、申报书正文及附件证明材料合并装订,附件证明材料请使用扫描件(复印件);电子版申报材料只需提供申报表和正文部分,文件格式需为doc、docx或wps,单个文件不超过10M。

(二)各属地经信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申报材料的汇总、初审,并于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前将盖章正式推荐文件、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各一式两份报送市经信局产业政策与法规科(市政务文化中心A区240室),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1.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2. 安徽省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重点模式

      3. 安徽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书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428

    (联系人:徐佩,联系电话:3837087,电子邮箱:whsjxj3839020@163.com )

附件1: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安徽省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重点模式.doc
附件3:安徽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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