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2025年度)申报认定的通知

阅读次数: 编辑:办公室来源: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4-12-20 15:06

各县市区工信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发部,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经发局,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贸易投资促进局:

加速我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建立健全工业设计中心梯度培育体系,根据《芜湖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芜工信产研〔202432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循自愿原则。申报主体分为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两类。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由其具备法人资格的设立单位申报。

申报条件。申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工业设计中心稳定运营3年及以上(截至申报日期),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人员配置,满足《芜湖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所列有关条件

2. 申报主体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二、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线上主要是提交材料、线上审核等工作,线下主要是开展实地核查等工作。

(一)申报主体202512日至220芜湖易企网https://www.eqoho.com/homePage/index)线上提交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相关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须按照芜湖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材料清单要求的名称命名,并逐一上传(同类扫描图片压缩合并成PDF),上传材料应做到数据准确、文件齐全、扫描图像清晰和尺寸适宜。

(三)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221日至227日完成网上受理初审工作。228日前正式行文报送推荐名单(盖章件PDF版本)至市工信局指定邮箱。

(四)市工信局于310日前完成项目评审及现场核查工作,市局现场核查率不低于50%,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现场核查率须为100%。为避免对核查对象进行重复上门检查,降低企业负担,市工信局将通知被核查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同步开展现场核查。未被通知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自行开展现场核查,并于37日前报送本辖区《现场核查表》(盖章件PDF版本)至市工信局指定邮箱。

三、有关事项

(一)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是引导企业重视设计创新,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原则上从市信局认定的在有效期内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组织好申报工作。

(二)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要严格遴选申报对象,择优推荐;要对申报及佐证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三)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每次认定的有效期为4年,到期应参加复核。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对已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默认为首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无需重新认定。如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在有效期满未通过上级工信部门复核或因其他情况被撤销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则须从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开始申报认定

(四)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通知申报主体注意把握时间节点,按时线上提交申报材料。网上申报端口关闭时间为202522024时,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为202522724时,逾期均不再受理。

(五)如在系统申报截止日期前,申报主体未能出具专项审计报告,须按照附件2要求上传《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后续按要求补充

 

附件:附件1《芜湖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zip

          附件2 情况说明.docx

      附件3 第一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2025年度)申报认定现场核查表.doc

 

 

 

                         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1220日    

联系人:肖倩电子邮箱:whsgxjzys@163.com;联系电话:383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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