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芜湖市建筑物配建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技术导则(试行)》政策解读
市通信发展办公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11月5日联合印发了《芜湖市建筑物配建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技术导则(试行)》。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3年5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51456-2023),为做好此标准宣贯实施,根据《住宅区和住宅建筑通信设施技术标准》(DB34/T 917-2020)、《移动通信室内覆盖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T 51292-2018)、《移动通信室内覆盖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 5120-2015)、《移动通信室内覆盖系统工程验收规范》(YD/T 5160-2015)等标准,参照省内其他地市做法,结合芜湖市实际,编制《导则(试行)》。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加快推进我市以5G网络为代表的新型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我市数字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规范建筑物配建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活动,推动5G基础设施与建筑物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提高建筑物移动通信网络深度覆盖水平,优化建筑物内部移动通信网络使用体验,满足人民群众对移动通信网络服务的美好需求。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起草初稿。2024年4月,市通发办委托市通发办共建共享专班,借鉴其他地市做法,结合芜湖实际,完成初稿。
(二)广泛征求意见。市通发办于2024年5月-8月发文征求了各县市区、开发区,市自规、市住建及市通发办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并组织企业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结合相关反馈意见对《导则(征求意见稿)》进行补充完善。2024年9月9日-10月1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最终形成《导则(送审稿)》。
(三)公平竞争、合法性审查。2024年10月18日,经公平竞争、合法性审查,《导则(送审稿)》内容上未设置不合理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标准,不存在违反商品要素流通标准规定,也未设置影响生产经营标准的限制条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四)多部门会签发布。2024年11月5日,市通发办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导则(试行)》。
四、主要内容
(一)明确涉及范围。《导则(试行)》共八个章节,分为总则、术语和缩略语、基本规定、室内分布系统基础设施、通信电源、防雷与接地、施工与验收和附录,分别对需配建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建筑物类型、室内分布系统的安装要求、防雷接地技术规范以及施工验收等环节要求进行规范,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导则(试行)》所明确的建筑物配建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
(二)明确执行标准。建筑物配建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应与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符合条件的建筑物内应预留5G通信基础设施安装位置和空间,同时建筑物内的通信管道、设备间、线缆桥架等通信设施建设费用应纳入项目概算,随主体工程同步施工。
(三)明确验收流程。建筑物配建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纳入现有三网验收流程,由市通信发展办公室按照验收标准组织电信企业(电信、移动、联通、广电、铁塔)开展三网及5G室分覆盖工程验收,验收结果纳入工程档案管理。经验收合格的,由电信业务经营者完成信号源设备开通。
五、创新举措
《导则(试行)》明确了各参建主体的执行标准和职责范围,规范实施过程中的工艺要求及质量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建筑物配建5G移动通信通信基础设施等同于水、电、气等纳入建筑物的必备配套建设中,填补了芜湖市建筑物配建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标准的空白,对参建单位规范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导则(试行)》相关规定,建筑单位负责建设室分系统的基础设施,包括通信机房、设备间、天馈线系统、通信电源、通信管道、防雷和接地等,电信运营企业负责提供信号源。
六、保障措施
市通发办将加强统筹,增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作,推动《导则(试行)》宣贯落实。
一是抓好宣贯解读。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向各建筑单位解读宣贯。
二是加强组织实施。指导建筑单位、通信企业,做好《导则(试行)》落地实施,做好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
三是协调推进落实。会同相关部门深化共建共享,统筹资源建设,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其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与信息产业科
解读人:梅汗青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3838090
电子邮箱:whxxh23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