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基础级智能工厂和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发部,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经发局,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贸易投资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分层分级系统性、规模化推进我市智能工厂培育,根据省工信厅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芜湖市2025年度基础级智能工厂和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在芜湖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
2.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智能制造水平达到《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附件1)中相应等级智能工厂的基础要求、建设内容、建设成效等要素条件。
3.申报主体愿意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申报程序
(一)基础级智能工厂
1.已认定为省级智能工厂的企业。由县市区工信部门核实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填写《基础级智能工厂清单》(附件2),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原则上直接认定为基础级智能工厂。
2.已认定为市级智能工厂或省级数字化车间的企业。由县市区工信部门对照《芜湖市智能工厂复核表》(附件3)开展复核工作,确定复核通过后,正式行文上报市工信局,并附《基础级智能工厂清单》(附件2)。通过复核的企业原则上直接认定为基础级智能工厂。
3.新申报基础级智能工厂的企业。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附件4),按照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书模板(附件5)编制申报书(一式两份),填写《基础级智能工厂清单》(附件2),报送至县市区工信部门,并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材料要素完整、格式规范、表述清晰,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做好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工作,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6)并行文报送。
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于5月23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并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上文件的电子版同步反馈至指定邮箱。
(二)先进级智能工厂
1.编制材料。被认定为基础级智能工厂的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附件4),按照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书模板(附件8)编制申报书。申报主体应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要素完整、格式规范、表述清晰,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网上填报。申报主体访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工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填报,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应按照模板要求命名,加盖有效公章并扫描清晰后上传。企业申报端口开放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12时,关闭时间为6月9日24时。
3.审核提交。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100%比例开展现场核查,线上初审端口关闭时间为6月12日24时。
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按分配名额数量(附件9)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10),并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两份),于6月10日前正式行文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上文件的电子版同步反馈至指定邮箱。
三、其他事项
1.已入选2024年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的企业和完成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验收的企业,直接被认定为先进级智能工厂,无需申报。
2.对于2017-2024年获评安徽省智能工厂的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照新标准逐一组织现场复核,填报《安徽省智能工厂复核结果一览表》(附件7),具体复核时间另行通知,通过复核的企业无需参与此次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
3.相关县市区工信部门应加快推动本地区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项目建设,尽快完成建设内容并申请验收,2022年度揭榜项目务必于今年5月底前报送验收材料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验收通过的单位,申报卓越级智能工厂不占用推荐名额。
4.智能工厂申报认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等工作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企业谨防虚假信息。
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15日
(市工信局联系人:陈巍,联系电话:0553-3837780,邮箱:whsgxjzbk@126.com;申报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省工信厅信息中心,0551-62871939/62871705。)